关于修订《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为进一步开展支持早期科技创业工作,让“天使基金”公益资助模式在促进青年投身创新实践中发挥更大作用,经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,修订《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管理办法》,相关内容及要点如下:
扩大“天使基金”申请范围为“天使基金资助对象为诚信守法、具有创业精神和能力、做好创业准备的高校在读学生(其中本科、大专限应届毕业生)及高校毕业生(含专科、本科、硕士、博士研究生及归国留学生),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”;试点对符合诚信创业且运营良好等相关条件的“天使基金”已资助对象给予再次申请资助的机会;对接源头创新,试点超前孵化:对满足一定条件的早期科创项目给予直接资助并进行后续跟踪服务。
创业基金会电力大学基金于2009年10月由上海电力大学和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双方合作设立,面向本校及来自国内外的大学生青年,资助符合天使基金资助条件且与电力有关的专业或新能源领域专业(上海电力大学本校申请者不受专业限制)相关的大学生创业项目。上海电力科技园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电力大学的创业孵化机构,受上海电力大学和创业基金会的委托,承担电力大学基金的天使基金创业项目的申请受理、初审、资助、后续管理服务及退出等工作,依托上海电力大学及相关社会资源,开展大学生创业宣传、创业教育、创业资助和创业服务。
联系方式:021-35303161(黄老师)
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电力大学分基金
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